如何看懂养老金
企业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现就将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金的核算方法进行简单介绍,让大家看懂自己的养老金。
一、 养老金构成及计算公式:
目前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及计算是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关于执行省政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6]51号)文件执行的,由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四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表:
计 算 公 式 | 1、基础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当年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个人历年缴费平均指数×当年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2020年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 |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 | |
3、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账户前年限×1.3%。 | |
4、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固定值。 |
以下是对公式中所出现的术语名词进行的备注:
1、个人历年缴费平均指数即为个人从开始按基数进行缴费(存在缴费指数,烟台市自1993年开始存在缴费指数)至退休当月所有缴费指数的加权平均数;
2、缴费指数为当年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全省在岗月均工资之比;
3、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4、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指个人每年以相应基数缴费后,按固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总数。
5、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
5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为195;
55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为170;
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为139;
6、账户前年限指在建立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烟台市普遍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为1996年1月)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
二、举例
(以下均为假设):某企业职工张某,男,1960年12月出生,1986年1月在企业参加工作,之间未有中断, 2020年12月到达60周岁的正常退休年龄退休,总缴费年限为35年,其中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账户前年限为10年。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为83136.14元,2020年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60周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39,个人历年缴费平均指数为1.344。
具体计算:
张某的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个人历年缴费平均指数×当年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1.344×6573=8834.11元。
1、张某的基础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山东省在岗月均工资)/2×缴费年限×1%=(8834.11+6573)/2×35×1%=2696.24元。
2、张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月数=83136.14/139=598.10元
3、张某的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账户前年限×1.3%=8834.11×10×1.3%=1148.43元。
4、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
由此得出张某退休以后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烟台市地方补贴=2696.24+598.10+1148.43+33= 4475.77元。(张成 史鹏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