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敲响枣庄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首批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出让
10月27日,我市首批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出让。这是自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是枣庄市首批入市地块,敲响了枣庄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
据悉,本次成交的首批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满足我市4个待建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据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主任杜传军介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市场化配置范围,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多元用地保障,也是“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工作的有效支撑。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符合规划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为使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有章可循,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原则,经过反复探讨和论证,出台了《滕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办法(暂行)》,从入市范围、实施主体、入市方式、入市程序以及收益管理、监督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积极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力求实现“农民增收益、标准不降低、项目快落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保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出让使用权获得土地收益,改变了传统的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后一次性补偿的模式,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给农民带来持续长久的收益,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同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要素保障,有力保障项目落地,助推经济发展。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志远表示,首批集体土地的供应,为兖矿鲁南化工省重大项目己内酰胺项目相关区域如期建设提供保障,确保了省重大项目按期建设完工,该项目投产运营后可实现综合效益近2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推动集体土地稳妥有序、规范入市,为实现“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土地要素支撑。
(李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