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监督我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强化监督理念树形象
实施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社会形象的重要措施。通过多年工作实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固然重要,自我监督更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强化自律意识,从部门内部严把防线,才能真正杜绝粗暴管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基于这一认识,这个局在全省工商系统和市直机关率先推行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分解细化为178项具体内容,逐项进行了分值量化,内容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制度落实、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方面面,实现了效能监察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从2002年初开始,他们根据效能监察的运行效果和重要作用,又将其确定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抓手”。
立足东营实际,市工商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效能监察实施办法》、《效能监察考核标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处罚和行政处分办法》等规定,为效能监察的开展提供了一系列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依据。采取明查暗访、听汇报、看资料、走访私营业户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加大监察力度。使效能监察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实事求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奖惩严明、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由内而外,内外结合的效能监察,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效能、效益的统一,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扎实开展,有效实现了工作提速提效,促进了职能到位,提升了工商人员素质,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记者 薄文军 通讯员 巴希滢 刘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