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饶县企业稳岗补贴工作开始申报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困难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企业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申报稳岗补贴。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求控制在3%以内);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均可于5月25日前,到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理(花苑路319号,老会展中心A馆西首)。(徐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