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东营港区南港池1417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东营港东营港区南港池#14~ #17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南港池#14~ #17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
建设地点及内容:本工程布置于南港池北岸东侧,码头采用连片式布置,码头前沿距现有护岸22m,泊位总长501m。本工程与西侧拟建散杂货泊位船舶间安全距离为150m;本工程码头与直立岸壁总长621m,顶面高程为4.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35m,码头前沿底高程为-7.0m。码头后方纵深68m,面积4.56万m2。为保证作业安全及便于管理,场区外围设围墙与其它区域隔离。
工程建成后,拟安排液体化工品吞吐量为190万吨。项目总投资20267.91万元人民币,施工期为12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4****3550
联系人:周先生
电子邮件:wantongganghang@126.com
地址: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方式:
电话:0532-88967115
传真:0532-88962124
联系人:胡先生
电子邮件:zyqiang118@163.com
地址:青岛市高科园仙霞岭路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写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项目周围污染源及其项目本身的情况,分析项目受外界环境影响的污染因素以及自身产生的污染因素,筛选出主要污染因子;
2)通过现状调查和监测,评价建设项目场内及其周围环境现状;
3)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营运期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项目和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
4)针对项目不同时段的污染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防治措施;
5)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6)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是否知道本工程,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附近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公众认为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和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公众对该项目能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以及公众对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赞成等方面的问题。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10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七、公示期
公示期为8月6日—8月16日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