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轻烃回收装置天然气再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
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委托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其“轻烃回收装置天然气再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方案,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网站首页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在第一次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公众提出意见。现根据公众参与实施方案,将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进行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轻烃回收装置天然气再处理项目”,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北首,海五联合站东南侧。总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规划用地面积6666.70m2(约10.00亩)。项目以海五联合站的天然气为原料,生产规模处理天然气3×104Nm3/d。
二、工程污染物排放及环保措施
1、废气:拟建项目的燃气导热油加热炉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的要求。装置区、储罐区和装车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4.0mg/m3)的要求。
2、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天然气脱水产生的含油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天然气脱水产生的含油污水储存在污水罐中,定期用罐车运送到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到神仙沟。
3、噪声及声环境:拟建项目建设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和各种泵等,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生活垃圾,全部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评价表明,除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监测点TSP、PM10超标外,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小时和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1996)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预测表明:拟建项目投产后,污染物增加值很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非甲烷烃厂界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该卫生防护距离以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2、对地表水的影响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最终受纳水体神仙沟的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的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和氯化物。
拟建项目投产后生活污水水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神仙沟。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神仙沟水环境浓度的贡献很小,对神仙沟的水质影响较小,基本上不会改变神仙沟的水质现状。
3、对地下水的影响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在各监测点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附近地下水水质较好。
拟建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厂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项目四界及东港村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落实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厂界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的参考标准要求。建设项目为地面天然气处理设施,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工程选址符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项目设计上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思路,各种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得当,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具体、合理,具有实施上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废气的达标排放,废水、固废集中处置,满足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除阅读公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同时按照公众调查方案,在东港村、管委会、港西二路附近工厂、金港花苑、港城花园、海五联合站6个单位,发放环评报告书简本3本和调查问卷100份。根据本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初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大气、噪声环境影响等;工程可能受影响最大的地区;工程兴建的最不利影响;工程兴建的最大益处;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等。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烟台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清亮 联系电话:159****5608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北首,海五联合站东南侧。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考军 联系电话、传真:0546-8775246
邮箱:130****0039@163.com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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