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三环相扣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监管新模式
县委编办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探索新型研发机构监管新模式,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优化登记服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一是“一次告知”。编制服务指南,将事项办理所需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和注意事项等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二是“一网办理”。登记事项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办理,申请单位线上提交材料,业务人员线上受理审核。三是“一次办好”。实行“容缺受理”,对非关键材料缺失的,经申请单位作出承诺后,可先进行正常办理流程,待事后将材料补齐。
落实登记监管,推动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当面提醒常态化。抓住现场办理时间点,当面提醒登记业务、信息公开备案、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关键点”,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二是随机抽查制度化。通过多种方式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法人登记情况、业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三是职责任务清单化。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全面厘清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多维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与举办单位联动,明确举办单位在新型研发机构成立、运行、退出全过程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动,掌握配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情况,了解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情况,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在行业领域内的指导引领作用。三是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动,与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等单位紧密协调配合,实时信息共享,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监管合力,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科学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