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统计站、开发区统计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要求和东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东统发[2011]59号)精神,现将河口区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8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考试报名
凡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及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收考试费,只收教材费(一套四本56元),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统一开具***。
三、免考人员及提报资料
(1)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的考生。
(2)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高、中级统计师)免于考试的人员。
(3)免考一门考生上报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具备规定职称人员上报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复印件用a4纸反正面复印。
四、成绩管理
省局阅卷后,统一下发成绩数据库文件。市局接收成绩后,将成绩发给各县区,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如考生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下发15日内,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2)一式两份,由市局受理并盖章后,上报省局统一进行复查。
五、上报要求
1、申请表内容须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2、每份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的顺序叠放。
3、申请人姓名与相关证件不符的,须附上当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放在每份材料的最后。
4、不能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5、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河口区统计局(区党政办公大楼1016)
联系电话:3662371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