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被确定为山东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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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区财政局被确定为我市唯一一家省级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法治财政建设是财政系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建立了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决策***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将法治贯彻到财政改革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按照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方案,不断创新方法思路,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法治财政建设各项目标,力争为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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