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3年度门诊慢性病二次补偿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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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我县2013年度门诊慢性病二次补偿工作正式启动,预计在2014年4月15号之前将2013年度门诊慢性病二次补偿结算完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合格费用先报销30%,年底进行二次补偿。(县人社局医保处: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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