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多措并举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生态高新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局多措施并列、扎实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是组织印发了《淄博高新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量化了考核。
二是摸排并组织企业登记申报危险废物,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近300家,涉及20余种危险废物,上一年度年共产生危险废物24万余吨,均实现规范贮存、转移、处置,未发现违法倾倒、处置行为。
三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指导要求,根据相关要求,对产废量较大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4家企业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加快清理危险废物贮存量,对暂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制定存量清理方案,达到年底前存放量小于100吨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局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要求,持续开展下列工作:一是做到危险废物源头清晰、应纳尽纳,组织企业依托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子系统及时申报备案;二是要求危废产生单位要规范暂存、风险可控,分区、分类存放,标识、标签规范设置;三是做到处置达标、全程监管,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持续加大对涉危废企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