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化妆品市场专项行动
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无中文标签,无标签标识以及过期化妆品的问题,为确保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规范化妆品市场专项行动。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行为,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连夜印制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告知书》,到辖区内新玛特和银泰城、银座超市三家大型商超,约谈商场内的企业负责人,要求商场履行市场开办者责任,审查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定期对入场化妆品经营者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监管人员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发放告知书,明白纸,进货查验记录簿等材料,详细向化妆品经营企业讲解需要留存的票据资料,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法律知识,查看在售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当场将监管告知书张贴上墙,当天发放100余份监管告知书。
责任编辑:宋义岩
审核人: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