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作为首批省级文明城市受到表彰
省委、省政府11月3日在济南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获得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市作为首批省级文明城市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等省各大班子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颁奖。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岳长志和我市全国、全省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出席会议受奖。
这次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
我市在会上受到表彰的有:全国文明单位淄博市财政局、淄博供电公司,全国文明村镇桓台县马桥镇、博山经济开发区岜山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国税局、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山东新星购销总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张店区沣水镇城东村、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周村区南郊镇李家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敏。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省级文明城市(区、县)张店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县)临淄区、桓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