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关于在县庆淄路等省道运用区间测速技术治理超速问题的思考
超速行驶是大量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通过有效手段将车速控制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是预防交通事故的最有效途径。交通法对不同车辆在各种道路的行车速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虽然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入了大量的科技装备和警力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不间断地整治,但超速行驶的行为仍然随时可见,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固然与部分驾驶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淡漠、责任意识不强,以及各种道路通行条件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目前广泛采用的单一地点(以下简称单点)测速技术对“控速”的作用非常有限,不能很好实现重点路段限速、降速的管理目的。
长期从事交通管理科技及非现场执法工作使我对高青县道路通行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如何寻求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以此达到治超速、降事故的工作目标,激起了我对区间测速技术的关注和思考。
一、单点测速对降低路段车速的局限性
高青大队辖区有高淄路、潍高路、广青路和庆淄路四条省道,共5个市(县)交界处,分别连接桓台县与邹平、惠民博兴等地。目前大队在高淄路务陈村口和广青路大芦家两个位置安装有智能交通测速卡口, 1台移动式电子警察在其他路段进行移动测速。这些设备在弥补警力不足、加强夜间管控、规范通行秩序、震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为侦破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坚实的科技支撑。但是,由于多数司机均在经过卡口时临时减速规避抓拍,造成该两处卡口对于机动车辆限速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虽然大队采取了加派巡逻力量、放置仿真警车、爆闪灯,施画震荡减速带等措施,仍然难以彻底将此两条省道的车速真正降下来,导致因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比居高不下。
首先,从限速效果来看。
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的只是车辆通过该测速点时,既某个道路断面时的速度,并不能测定车辆在某个路段的行驶速度。由此而带来诸多问题:
一是辖区省道大部分为一块板道路,视线良好。许多车辆发现卡口闪光或路旁测速警车时,通常采取临近时减速通过,然后继续超速行驶,使得测速点形同虚设,路段控速的目的很难实现。
二是当超速车辆猛然看到前方测速警车时往往会采取突然紧急刹车的方式来逃避抓拍,容易造成车辆追尾事故,地面湿滑情况下车辆急刹引起侧滑甚至会威胁抓拍民警的生命安全。
三是测速警车根据规定停放在车行道以外等不妨碍正常交通的地方,不易被超速车辆发现但却容易留下“隐蔽执法”的口实。
四是移动电子警察抓拍的图像只允许一辆目标车出现,当同时有一辆以上车辆出现在同一图像中时,会因为无法通过图片确定具体的超速车辆而导致证据无效。同时,由于测速雷达的高频分机不能防水、***机不能补光等原因,客观上限制了测速设备在最需要控速的雨雾天气及夜间的使用。
其次,从最终测速准确程度来看。
虽然目前大多数设备均能够在各种气象环境下确保测速误差符合标准,但是受技术局限性及科技进步性影响,仍然会有少数车辆测速偏高或者逃避处罚。主流测速设备主要有采用地面敷设地感线圈或车道上/侧方安装雷达的测速卡口与雷达式移动电子警察。
一是采用车辆经过两组电磁地感线圈进行测速的方式容易被车辆同时跨越两条车道造成测速不准(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在卡口下方施画禁止变换车道标线)。
二是大型车辆受结构复杂、离地间隙高和发现闪光突然刹车等因素影响,特殊情况下也会导致线圈误判,使测速值异常偏高,即拖拉机跑200现象。虽然现有线圈计算方式经过改良,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杜绝此类情况导致的测速值偏高。
三是采用雷达波判定车速的卡口或移动电子警察,仅能对大部分普通司机进行测速。极少数“飙车党”等长期超速行驶的驾驶员会通过网络购买雷达干扰器,利用电子狗原理测得我方设置的雷达波频率后进行干扰,使其车辆经过时没有速度值。小则没有车速,成功逃避处罚;大则使部分厂家安装的工作原理为有速度值才启动闪光灯拍照的卡口无法记录该车经过信息,不能为逃逸事故提供有效信息,甚至误导办案民警的判断。
二、区间测速技术的优势
区间测速技术是通过计算车辆驶入某路段的平均行驶速度判断是否超速。区间测速监测设备分别安装在测速区间的起点、终点处,具备GPS时钟同步,实现机动车通行特征的记录、识别、传输等功能。指挥中心控制设备及软件负责接收区间测速监测设备记录的车辆信息及全景特征,实现区间测速、违法信息生成、查询统计及布控等功能。我认为,应当尝试在尚无卡口的庆淄路、潍高路等省道路段运用区间测速技术治理超速违法行为。
与单点测速相比,区间测速系统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测量范围显著加大,能够有效实现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全程控速。
二是测速精度高、稳定可靠,能够实现全天候监测,可以有效地减少时间和空间上的管控盲区,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证据有效性高,说服力强,更能体现交警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区间测速技术的应用概况
区间测速最早运用于广东省的部分高速公路,四川的部分高速路也通过交警查验进出站票据时间的方式搞过一段时间。有资料显示,最早将区间测速技术运用于公路的是包头市。
2009年,包头市区间测速刚投入使用时,因其道路通行状况优良,却限速60km/h,而此项技术又使得众多驾驶员不得不严格按照限速值行车导致出现争议。焦点是——限速值不科学。包头支队在使用不同车型多次实地行驶测试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及时科学的上调了限速值,使矛盾迎刃而解。
在试运行8个月后,包头支队于2009年8月起在五个区旗县的18个路段实施区间测速,测速里程451公里。《包头市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建设及效益初探》一文中披露,实行区间测速后,超速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同时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和治安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区间测速技术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也成为近年来全国多地技术研究和效仿的典范。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山西、陕西、江苏、等很多省市都已经开始大面积推广使用区间测速技术。山东也在烟台、青岛等高速使用区间测速后,先后有聊城、临沂、青岛等多个城市在国省道使用区间测速。2013年3月,聊城市通过设备改造、整合,面向社会公示了12处省道及城区道路区间测速路段(最长区间15公里,最短区间0.8公里),并称未来还将继续在辖区国省道危险路段增设17个测速区间,全面覆盖辖区国省道重点区域。
2013年9月,《齐鲁晚报》发文:《济青高速南北线将设区间测速,将在高速和国省道推广》。
四、在高青县庆淄路等省道运用区间测速技术治理超速违法行为的可行性分析
一是政策层面有了明确依据。
2013年,公安部发布了国家行业标准GA/T 1047—2013——《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引用条款见本文末),根据规范规定,我县庆淄路等省道均应当安装区间测速设备。高青县每条省道均只有一个恒定限速值,四条省道限速都高于60km/h,亦能够符合该规范安装要求。
二是管控范围大幅度扩大。区间测速,需要在路段两端分别设置类似卡口的监测设备,这些设备能够采集、记录、回传大量的交通信息,在实现测速功能的同时能够扩大现有监控系统管控面。
三是技术层面基本无障碍。大队现有卡口和电子警察均采用先进的车辆检测技术,实践证明该技术已经成熟运用于交通检测,大队现有指挥中心后台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能够用较低成本融入区间测速系统的中心控制设备和软件。大队现有交通监控系统采用了光纤传输方式,能够很好地为区间测速系统的信息传输提供保障。
四是道路条件满足要求。现阶高青县最需要控速的省道庆淄路、潍高路、广青路等路段,均为过境车辆居多,通行条件良好。
五、区间测速路段限速值的确定
公路限速值的确定,一直颇受争议。我认为,由于区间测速路段有光纤传输,具备指挥中心随时调度路况和向前端设备发布指令的条件,可以向社会公示正常情况和恶劣天气两种限速标准,使用电子显示屏显示路段限速值,并可扩展安装向群众发布交通安全信息功能的诱导屏,由指挥中心根据路面情况及时变更显示,区间测速标准同步变更。道路限速标准的制定则可使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规确定通行条件良好和恶劣天气时路段的限速值。
二是依照实际通行情况确定。在区间测速设备试运行期间,按照总流量5%的比例模拟确定超速违法者并确定限速值。无论采用哪种方法确定限速值,事前最大限度地征求各界意见,做好宣传解释,完善配套的警告标志,是实现管控效果,体现交警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的关键。
科技进步为技术创新带来契机,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也对交通管理提出了更多的期待。尽快推进区间测速技术在治理超速工作中的运用,无疑是化解管理矛盾,消除社会热点问题的出路和方法。愿能用我们的努力换来百姓的出行平安!(作者:刘韬)
引用上级法规列表:
国家行业标准GA/T 1047-2013——公安部《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4.9,机动车测速仪
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应设置,村庄、学校等人群密集的路段应视情设置。
4.10机动车区间测速设备
机动区间测速设备设置要求如下:
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应设置,二级(含)以下公路可视情设置;
b)设置应符合GA/T959-2011中4.1、4.2的规定;
c)设置机动车区间测速设备的道路限速值应不小于60km/h。
国家行业标准GA/T959-2011——公安部《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
4.1测速区间
测速区间应设置在恒定限速值的路段
4.2告知标志
实时区间测速路段应在起点前方200m-1000米处设置预告标志,并在起点和终点分别设置起点标志和终点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