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5000吨年化纤面料印染项目环境影
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5000吨/年化纤面料印染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其5000吨/年化纤面料印染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原名周村绸缎炼染厂,其500吨/年尼龙绸印染项目于1992年7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8月通过淄博市环保局审批,93年建成投产。于2008年11月26日通过淄博市环保局周村分局组织的500吨/年尼龙绸印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淄博鑫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又更名为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近年来,由于市场发展需要现有项目染整规模由原环评的500万米/年增至5000万米/年,项目主要从事涤纶面料,尼龙面料的染整加工,并进行轧光,压花等深加工。
原环评中最初项目有两台4t/h燃煤锅炉及一台2t/h的燃煤锅炉,目前现有燃煤蒸汽锅炉10t/h和6t/h各1台,导热油炉(3500MA) 1台,现有锅炉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计划将现有锅炉及导热油炉淘汰后更换一台2200万大卡导热油锅炉作为为厂区内生产设施热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拉幅定型机燃烧废气、醋酸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及锅炉废气。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排口排放量798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m3/d,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接管标准,不会对其产生冲击影响,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染色机、定型机、烘干机、废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空压机等,其噪声级一般在75~100dB(A)之间。本项目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声源采取综合治理,有效地消减厂界声级值,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厂界贡献值较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站污泥,染料及助剂包装内衬袋,生产工序产生一定量的废布料、线头,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定型机会有部分油烟废气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满足厂界排放标准。项目新增一台2200万大卡导热油锅炉替代原有锅炉及导热油炉,经过袋式除尘、SXC-高效脱硫吸收塔+SXW预氧化-催化吸收脱硝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综合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水质满足排放标准后排入沃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厂建成前处理到直排标准)。厂内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500m3/d,采取以“生物接触氧化法+混凝沉淀”为核心的工艺流程,出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主要有:在选型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同时把噪声较大的风机、大功率泵等设置在单独的隔噪间,对产生噪音的设备采用减振垫、安装消音器等措施进行适当的消音处理,措施行之有效,降噪效果明显。
4、固废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委托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公司处置,染料及助剂包装内衬袋由原料供应商回收重复利用或处置;废布料、线头由厂方卖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远离敏感目标,工程厂址选择较为合理,采用的工艺、设备较为先进,三废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方面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地点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办公室、附近村委办公室
2、查阅时限:2015年7月12日~2015年7月23日
3、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或山东同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公众可在本次公示发布其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索取,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淄博三利绸缎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官三工业园
联 系 人: 冯涛
联系电话: 0533-6889253
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61号
联 系 人:徐向群
联系电话:0533-2722506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与南京路路口东北角
电子邮箱:tjgsxu@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厂址周围村庄居民、厂址附近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工作人员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发布其10个工作日之内。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