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学习践行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明行为促进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个城市重要的软实力。自《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学习、践行《条例》,用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呵护城市文明。
10月29日至11月1日,我县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为的集中整治。县市场监管局对涉嫌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违规直销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对利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进行保健品违法经营行为,以“保健”为名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保健品户外广告设置;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说:“保健食品存在的任何损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都必须依法坚决整治,严厉打击,着力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
为深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10月30日,县融媒体中心到东岳国际社区开展“贯彻《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活动中,县融媒体中心志愿者向居民及社区周边商铺发放《条例》,宣传讲解文明用餐、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内容,并号召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争当创城工作志愿者。此外,志愿者还通过摆放自行车、清扫卫生、擦拭宣传栏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10月30日,桓台交警大队民警对违反规定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民警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了现场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宣传《条例》,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度。与此同时,桓台交警大队民警也在县城内各个助学岗展开了《条例》宣传,劝导市民文明出行。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践行工作,桓台交警大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大队及各驻外单位在LED屏上宣传《条例》,并组织全体民警及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集中学习。桓台交警大队负责人说,下一步,桓台交警大队将按照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要求,努力深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强化路面管控,突出严格执法,强化路面管理,实践科技强警,创新管理服务手段,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把业务工作开展与践行《条例》结合起来,号召每一位工作人员做践行《条例》的积极参与者、主动践行者,分成三组走访慰问孤老优抚对象,为其送去慰问品和关怀。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带着牛奶、火腿肠来到荆家镇前高村孤老优抚对象张孝有家,与其拉家常、促膝交谈,详细询问他的家庭情况、日常生活以及相关补助落实情况,为其讲解了当前的优抚政策及困难帮扶政策,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张孝有拉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的手激动地说:“每月发着补助金,有了零花钱,俺可享了党的福了。”(董兆云 王浩同 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