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4月16日上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许刚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守南、朱锦锋、马克久、刘素梅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校园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全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区政府挂职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任命。
副区长王克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恩泉,区法院有关负责人,部分镇人大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齐鲁石化代表室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任命人员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二0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成华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十个月)。
任命:
耿根华同志为临淄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边康同志为临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信访工作室副主任;
常西刚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耿芳亮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文英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英斌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仲华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爱莲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洁琼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强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齐珊珊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晓辉同志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