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1月31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就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扩大职业培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就业帮扶等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
据悉,2018年,我市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目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总体可控,我市出台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实体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红利效应正在逐步释放,为扩大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受外部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这对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稳定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轮的就业政策的制定,目的是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实施意见》包括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扩大职业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健全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加强组织实施保障就业6个方面15条内容。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行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一方面,突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这一主线,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措施,抓重点、调结构、守底线,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重点在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突出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强化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保障权益兜牢底线四个方面下功夫,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