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落实全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我县机关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主要进行初审、民主测评、考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性工作。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初审。组织、人社部门重点核实公务员登记情况、职务任免备案文件、现任职务对应职级、任职(职级)时间、工资级别、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个人信息,逐一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对经初审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须在本部门(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和公示。民主测评与考核方式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暂缓晋升职级。民主测评、考核和公示环节完成后,各部门(单位)要形成书面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通过上述环节确定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审批晋升职级。其中:办事员拟晋升科员级、科员拟晋升副科级的人员,由我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批。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报我县组织部门审批。市管干部晋升职级,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