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副主任孟庆杰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秀陪同。在实地查看了我市部分企业工业污水处理、城区管网改造、市污水处理厂和市环境监控中心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的汇报后,检查人员对我市环保工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玉新指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在强化宣传教育、污染源头控制、环境执法监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下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各方合力,共同保护全市水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大饮用水源地和泉水涵养区的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维护好我市优良的生态环境;加大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力度,建立对重点排污企业的长效监控机制;加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切实提高污水集中处理水平;要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要坚决惩治;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严防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环保工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提一些好的意见建议,为建设我市优良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 李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