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槎街道塱沙路南侧玉带路东侧玉带针织城东一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佛禅府函〔2023〕15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塱沙路南侧、玉带路东侧玉带针织城东一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17日经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塱沙路南侧、玉带路东侧玉带针织城东一地块“三旧”改造实施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土地权属人自改模式,由何国真、刘海仙作为改造主体,对位于张槎街道塱沙路南侧、玉带路东侧0.3274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由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张槎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由张槎街道办事处与改造主体签订实施监管协议,以及后续有关产业约定等相关开发协议。
三、实施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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