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保障企业稳岗稳产和外来留济人员就地过年的十二条措施》(济指发﹝2021﹞2号)精神,按照市工信局《济南市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报指南》,现开展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指纳入市工信局及高新区发改科经部日常调度的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测温仪、口罩机、熔喷布、无纺布、病毒采样管、核酸提取仪、负压救护车、核酸检测方舱、消杀用品、取暖设备、帐篷、新冠肺炎救治药品的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保供企业。
二、补贴标准
春节期间(2月11日—17 日),根据坚持生产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补贴一次性奖励,50人(含)以下的奖励5万元; 50人(不含)以上、100人(含)以下的奖励8万元; 100人(不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
三、企业申报时间
2021年2月18日—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企业申报材料
(一)重点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稳岗专项补贴申请表(包括申请金额、生产起止时间、生产线、员工人数、日产量、产品出入库数量、销售等)(***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考勤表、产品入库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 )。
(五)证明春节期间企业组织生产的照片及其他资料。
(六)企业开户行信息(含企业规范全称、开户行、银行账号信息,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园区(或济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初审,园区(或济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初审盖章后,申报企业扫描全套申报材料(整合为一个pdf稳定)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园区审查。按照属地原则,济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及各园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园区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并汇总《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稳岗专项补贴汇总表》发联系邮箱。
(三)区县审核。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全程参与专项补贴申报工作,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定拟享受补贴明细,推荐上报至市工信局。
六、有关要求
(一)企业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以及春节期间企业在组织生产中,涉及重大安全事故或环保事项的不得申报。
(二)济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及各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企业随机抽查,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企业,将追回所发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惩戒。
联系人:于乐华电话:88871826
邮箱:gxqylh@jn.shandong.cn
序号 | 初审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1 | 济南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 高照庆 | 88237898 | 济南市机场北路1号济南综合保税管委会综合楼508室 | |
2 | 园区 |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 刘茂岭 | 88876691 |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209 |
3 | 创业服务中心 | 王琳 | 88037976 | 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1号济南药谷1号楼A511室 | |
4 |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 | 田洪芝 | 68975397 | 济南市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510室 | |
5 |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 孙霞 | 88733078 | 济南市机场路7617号企业服务部404室 | |
6 | 创新谷发展中心 | 李志伟 | 86527778 | 济南市海棠路8366号Z-3座创新谷1号孵化器8楼802室 | |
7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 张帅 | 68975017 | 济南市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4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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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2月9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