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通知的精神,7月1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采取多项措施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一是依据市场监管职责,对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的“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对排查出的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整治取缔工作。三是对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违法违规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及城管、环保、电力、公安等职能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四是对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给予处罚,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取缔。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执法车50余辆次, 取缔“小散乱污”企业41家,停产51家,整改提升20家,销号16家,拆除电表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