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已经开始受理
2010年3月16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关于2010年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告》。3月17日起,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开始受理全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与去年的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政策相比,今年的申请政策没有变化:申请人为市辖6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凡我区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局住房保障科提出申请。
为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局结合正在全局深入开展的“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专门推出“六心服务”,即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询问,用心解答,精心办理,贴心服务。设立了对外服务的“爱心窗口”,印发了明白纸,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首接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首日,共接听咨询电话200余人次,初审受理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15份、发放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格44份,受理廉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56份。房管部门提醒辖区广大居民:如果符合条件要尽快提交申报材料、办理申报手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中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热线(81271509)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