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养老保险改革,并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为确保改革政策落实,省政府确定,今年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重点帮助财政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落实工资改革政策。
今年我省各级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政策,面临较大增支压力。为缓解各地筹资压力,这次省级结合中央补助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帮助市县落实工资改革政策。在资金分配上,省级充分考虑基层工资改革增支压力,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帮助财政困难地区和基层落实工资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人员收入待遇问题。特别是2013年以来,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先后十余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收入水平偏低问题。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提高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在享受统一津补贴待遇的基础上,对乡镇人员月人均增发工作补贴300元,并重点向长期在艰苦偏远困难乡镇工作的干部职工倾斜。在此基础上,从今年起,我省又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500元左右,并将发放起点由到乡镇工作第3年调整为到乡镇工作当月即发。加上近两年县乡统一提高的津补贴以及这次全省统一提高机关事业人员月基本工资300元后,全省乡镇工作人员月人均工资及津补贴标准将比2012年增长60%以上,我省这一做法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我省还将在县以下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工资待遇上进一步向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倾斜,预计将有更多基层工作人员受益。
近年来,省政府着力缩小地区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差距,对辖区内县级津补贴水平差距较大的市,暂停审批市直机关调整津贴补贴申请,并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对市级主动落实“托低”责任、帮助困难县提高津补贴水平的予以奖励。各市也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津贴补贴的管理,逐步缩小辖区内县级收入差距。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我省已实现了县乡津贴补贴标准统一,县级津补贴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的差距,已由2012年的3倍缩小到现在的2.5倍,今后这一差距还将进一步缩小。(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丛培德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