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倡议书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 今年6月11日至17日是全国第21个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其中6月14日为公共机构“低碳体验日”;广东省将全国节能宣传周扩展为节能宣传月,节能宣传活动贯穿6月份。节能降耗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我们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全体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低碳体验日”活动。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安排,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 二、节约能源,人人有责。节约能源是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保障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节约能源人人有责,我们都是节约能源的主角,都承担着节约能源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大力培养厉行节约的良好生活习惯,努力营造简约高效的工作和生活氛围,为节约能源资源做一份努力,尽一份责任! 三、点滴做起,聚沙成塔。坚持从身边做起,从日常行为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把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上。节约每一度电,合理使用空调、计算机等各种电器,最大限度地减少能耗;节约每一滴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防止跑冒滴漏;节约每一升油,统筹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发挥最大效用,倡导公务出行拼车和乘用公交车辆,努力降低公车燃油量,积极响应“无车日”活动;节约每一张纸,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降低纸张消耗;节约每一分电话费,做到长话短说,提高利用效率。 四、杜绝浪费,减少消耗。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节能型产品。在工作中,要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能耗报告制度;逐步淘汰高耗能产品,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逐步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各个方面、各种形式的浪费,以最少的能源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效益。 五、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力行,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的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垂范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人人都是主角。让我们把节约能源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用我们的聪明智慧和辛勤劳动,为茂名市的发展再写新篇章,再创新辉煌。 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