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受教育
32所学校获财政奖励资金,项目总投资2316万元,为10511名农民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为使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我市对接受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落实资金,改善办学条件。2008至2010年全市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学校32所,总投资23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13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03万元。至今年8月31日止,全市已累计完成投资1397万元,占总投资的59.2%;其中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累计支出997.2万元,占下达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97.7% 。在32个项目中,26个项目已完成,完工率为81.3%,为全市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10511人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所有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只要学生和家长愿意,均可以安排入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全市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按计划直接划拨到项目施工等使用单位,减少中间环节。各有关学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奖励资金的用途安排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更好地发挥了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