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以实际行动服务基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受区水务局的委托,区发改局近日开展对前锋净水厂、钟村污水处理厂、大石污水处理厂、南村污水处理厂、化龙污水处理厂、中部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企业2011-2013年度的污水处理成本实施成本监审,以实际行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污水处理价格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成本监审涉及污水处理企业财务、污水处理与销售、人员及工资、污水处理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等情况。区发改局将以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价格惠民的重要内容,在工作方法上,重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事前管理,就是要做好日常性的、基础性的工作,熟悉每一项工作制度和每一道工作程序,严密制定工作方案;事中管理,就是要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过的全部会计报表、原始帐册为基础,严格按照价格成本核算办法审核企业成本。认真履行相关工作手续,做到事事有记载,条条有依据;事后管理,就是要注意听取价格业务科室、企业、社会各界对成本监审过程和成本审核结论的意见和反映,不断完善成本监审工作方法。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切切实实为企业办实事好事。
区发改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对辖区内的所有污水处理企业的成本进行调查和审核,做到工作和活动“两不误、双促进”,为核算全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平均成本提供依据,切实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价格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