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督查组在武山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检查
8月17日,市环保局副局长汪朝波带领督查组来武山,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专项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李顺发一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武山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东顺水源地保护区、杨河镇水源地保护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武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对武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现状和污染风险应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武山县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环境安全,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督查组强调,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武山县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防范和妥善处置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督查组要求,要落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确保环境安全。要科学检测,加强水质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检测。要大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在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地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鼓励公众参与,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要规范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对涉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要畅通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搜集制度,强化环境应急监测预警能力,严格执行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近年来,武山县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生态发展理念,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管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等七大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河长责任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全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