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社保费收入548亿元增幅居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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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2017年,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坚持税费同管、同征、同查,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人社部门协同征收、持续推广多元化便利缴费方式、建立社保费清欠联动机制等多项措施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我市社保费收入完成5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增幅位居全省第二,较全省和苏北平均水平分别高10.5、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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