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盐政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盐金监发〔2020〕11号),整合设立总规模6亿元的盐城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主要以融资增信的方式,与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并分散合作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风险。
信保基金业务主要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面向符合工信部等五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在盐城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符合“五有”标准(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费记录、有较好信用记录),即可发布融资需求信息(网址:http://yc.jsjrfw.com/),合作银行通过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渠道受理信保基金业务。企业可申请信用类贷款或担保类贷款,单户单笔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在基础基金项下所有银行贷款余额总和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年。
信保基金业务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BP,不向企业另外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任何相关费用。担保贷款的担保费率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合作银行保证内部资源优先配置,具有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达到“五专”要求,即专业团队、专项审批、专设流程、专项规模、专项考核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对信保基金贷款不良容忍率提高2个百分点。出现风险损失,信用类贷款信保基金、银行按照80%、20%比例承担,担保类贷款信保基金、银行、合作担保公司按照60%、20%、20%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