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公布2021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诚信守法经营的社会监督,依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二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名单如下: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 地址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 情况 | 公布 机构 |
1 | 9332***********0XX | 泰州之春养殖专业合作社 | 赵建芸 | 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甸址村 | 无故拖欠范加云等14名职工工资834560元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待等待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姜堰区 人社局 |
2 | 9132***********6XB | 泰州立春食品有限公司 | 赵建芸 | 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工业集中区 | 无故拖欠王缘缘等12名职工工资1325382元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待等待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姜堰区 人社局 |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