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探索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阳光对话机制
近日,海陵区人民法院、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海陵区司法局、市律协海陵分会联合签发《关于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阳光对话”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巩固和落实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果,通过建立“阳光对话”沟通机制,重拳整治律师行业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问题,构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规范有序、相互监督、亲清有度的“亲清”关系。
明确角色定位,维护良好职业形象。律师、法官、检察官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牢法律底线,信守执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严格遵守司法礼仪,依法行使审判权、公诉权,尊重律师职业尊严,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答辩和代理意见;律师在执业中要充分尊重法官、检察官,要在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收集证据、深入研究法律上狠下功夫,提供高质量、建设性的辩护代理意见,自觉杜绝拉关系、搞公关、打听案情等不正之风,努力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形象。
规范执业保障,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法院、检察院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案件知情权等执业权利,主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涉案文件尽量采用电子化方式存档,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加强案件承办过程中案件(特别执行案件)进程信息的电子方式的推送和反馈。建立庭、室等业务部门公共邮箱,接受律师发送的涉案电子文档,减少律师来回奔波法院、检察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的时间,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搭建沟通平台,共促法治海陵建设。建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同堂培训”机制,通过互督互评、案例讨论、专题沙龙、走访调研等活动载体,推进工作实效化、常态化。建立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跟班学习机制,加强实习人员在执业前对法官、检察官职业的认知、了解和认同。充分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信访值班、公开听证、认罪认罚、非诉调解、刑事和解、案件执行、支持起诉等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法治海陵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今年4月,海陵区司法局为68名保洁工提供法律援助,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协助承办律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成功帮助讨薪40余万元,平稳化解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