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深汕特别合作区港区一路等项目涉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港区一路等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港区一路等项目位于赤石镇、鲘门镇、小漠镇。经核查,共有31.5818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港区一路等项目属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1.5818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31.5818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落实后对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赤石镇、鲘门镇、小漠镇政府公告栏,新联村等6个村公告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杨工,0755-2210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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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