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堡镇鱼塘招标公告
根据中镇委发【2013】37、3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中堡镇南湖场东区光伏发电已经占用后下面的水面承包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发包,确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人: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
二、发包标的:中堡镇南湖场东区光伏发电已经占用后下面的水面160亩。按现状发包,面积不再丈量。
三、鱼塘承包用途:水产养殖。
四、标底价:300元/亩。
五、承包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六、承包金上交时间和方式:承包金在报名和中标时一次性现金上交给发包方。
七、评标定标方法:以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
八、其他
1、中标人在所承包的水面以管护为主,不得高密度养殖。
2、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应按时让出所承包的水面,在承包期内所形成的养殖设施、建筑物等生产、生活资产,以及农作物、留塘的一切水产品,承包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拆除,或处理完毕,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逾期不拆除,或不处理的,视为承包方对财物所有权的放弃。甲方有权雇请他人强制拆除或处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该面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未履行期间的承包金无息返还,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等责任。
4、中标者与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书面合同另行约定。
七、报名须知
1、凡投标者必须报名,报名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份。报名时必须先缴足标底,标底以财政所解缴单到报名处的时间为准。方可报名。
2、报名后,如有二人以上报名,投标者都要参加一次叫价竞标,每次竞标叫价递增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亩·年,上不封顶。竞标叫价递增总额达到报名人数平均数时,则不受叫价次数的限制。叫价顺序按报名顺序进行。凡报名后不竞标或中标放弃承包者,则追究其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如中标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不到招标办签订合同,该款则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中标行为无效,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未中标者的底标,在七日内由财政所无息退还。
3、报名、投标竞标地点:中堡镇招标办 (中堡镇司法所内)。
联系人:何道华 联系电话:83593148 159****2338、
4、报名时间: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17:00时止。
5、投标竞标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时。
竞标有关规则待进入标场后宣布。
兴化市中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