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城管局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1月28日,泰州市城管局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再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由中央文明委每三年组织评选一次。自2017年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市城管局结合“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局上下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城管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汇聚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顺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在全省率先推行“党建+路长制”,突破条块分割和管理层级,在主次干道设立“三级路长”,让路面的管理力量明显加强,以“微修复+微执法+微服务”,统筹每条道路的地面、立面、屋面,使一线的疑难问题迅速***,有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水平,且不增加财政负担、基层负担、商家负担,得到领导肯定、媒体关注、基层认可,2020年8月4日,央视《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
坚持“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扎实开展“城建惠民”,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全市日均3500吨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112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高分通过验收。按照“地面不滑、味道不臭、光线不黑、蚊虫不叮、如厕有纸”四不一有”标准,完成市区499座公厕改造。大力实施“停车便利化”,年新增停车泊位3万个,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提高到1.37:1,“停车便利化工程”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不断深化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将支部建在路上,建立沿路“党建联盟”、“商户联盟”、“志愿者联盟”,成立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创设“城市港湾”民生服务综合体,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民生服务品牌和机关党建品牌。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年开展6期“道德讲堂”活动,党组统筹、机关带头,每一期都自成一体、各具特色。深入挖掘全国“三八”红旗手孙小玲、江苏省道德模范唐传贵等一批先进典型,常态开展评选“城管工匠”“先锋城管”“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春之星”“最美复转军人“等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