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建筑企业代表恳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何特点?审理中依据哪些法律文件?建筑企业如何加强管理、防范风险?”4月13日下午,市法院邀请江苏屹峰、江苏苏兴、江苏明灿等9家建设企业负责人,召开建筑企业代表恳谈会,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问题做专题培训。
会上,民一庭庭长结合近两年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类案件,有针对性地分析建筑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审慎对待外借资质、接受挂靠,强化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法律意识、及时有效举证等意见和建议。
与会企业代表对市法院近年来在公正司法、为民服务、护航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感谢市法院对建筑企业的关心。同时,结合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与法官开展咨询与交流。
市法院院长张伟指出,随着建筑企业的发展,纠纷也会随之增多,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利用法律加强保护、提升案件办理效果,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共同发展,建筑企业要从公司管理、建筑合同履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做到规范有序,减少纠纷发生,法院要依法办理涉建筑业案件,最大程度地提升办案效果;要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共同发展;要在主动应对的前提下共同发展,建筑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要主动解决、主动应对,法院要加强对涉建筑企业纠纷的研判,成立法律咨询联络机构,在防范建筑企业经营风险、应对涉诉纠纷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全市建筑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