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督查海陵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月7日,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陈忙耕带队,由市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处室负责人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组成的市安委会第二督查组,对海陵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督察组按照既查企业又查政府、既查体系又查机制、既查隐患又查管理的要求,听取了海陵区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分3个小组随机抽查了区住建局、经信委2个部门,罡杨镇、城东街道、海陵工业园区3个镇街(园区),海阳化纤、申泰船厂、天罡精密3家企业。既查看了区政府、部门的检查、复查记录,又督查了镇街(园区)基层机构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既查阅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资料,又实地查看了企业现场。
督查组认为,海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设立500万元区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基层安监机构编制人员,公开招聘98名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督查组指出,海陵区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责任压实压细不到位;二是部门、行业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自查未发现重大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要未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任”“双分管”制度。
督查组强调,今年以来,海陵区生产安全事故增幅明显上升,安全生产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推进、再提升。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各地、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对西北化工区、东部贸易市场、北部造拆船企业以及小区库改住燃气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海陵区已有1107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自查并报送体检报告,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2807条,已整改2695条;共派出复查组30个,检查复查生产经营单位1324家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3151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4起,处罚94.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5家。(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