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国质检质函[2016]697号),泰州市从全国32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正式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旨在推动城市将发展方式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水平。我市于今年6月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0月26-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带领质监、科技、住建、环保、食药监等部门负责同志赴北京参加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我市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得到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我市围绕“品质泰州”建设目标,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强化质量建设、突出质量地位、弘扬质量精神、补齐质量短板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和市民质量满意度,形成了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全省率先实现辖区内市(区)政府质量奖全覆盖,现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1家、省质量奖企业2家、市长质量奖10家及市(区)长质量奖10多家。设立2个产品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个、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381项,制定的石墨烯国家标准数占国内的50%。此外,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发布《泰州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大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向产业链和集聚区集中,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检验检测新高地。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力争早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收,获得正式命名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