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起至7月2日网上填报本科志愿
6月27日—7月2日填报本科志愿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另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
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据悉,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其他四类志愿填报
定向培养士官可获大专学历
1.自主招生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2日。考生若获得多个招生类型或招生院校填报资格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2.定向培养士官
2017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专科)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在7月27日-28日填报,面试、体检工作将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3.地方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高校为部分参加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省属高校,实施区域为39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提前本科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
4.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2017年,我省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
2017年,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医学生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所对应的有关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
我省从2017年起开展“定制村官”培育工程,旨在培育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村官队伍,“定制村官”培育工程招生计划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对于户籍在有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定制村官”的定向志愿。
报考军事、公安、司法院校
需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
有意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拟报考军校的考生政治考核后,6月25日-6月26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心理检测。6月27日-6月30日, 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等到解放军第81医院(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体检。
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且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6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或体检)。
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8日-6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等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