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桥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清淤和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和桥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清淤和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和桥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清淤和整治工程监理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施工标段4391073.2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和桥镇2021年度农村河道清淤和整治工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范围及工程由业主根据现有在监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8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证(水利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29 日~2021年 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地址: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材料前往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 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宜兴市和桥镇招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5.4开标时须提供的符合性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部监理工程证(水利工程专业)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场递交,请用信封封好并写上投标单位名称。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 8月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编:214200
联系人:储女士
电话:0510-80713929
2021年7 月29 日
***: 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细则评分,以评标委员会所评得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排列,并推荐不超过三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并直接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一、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
2、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
二、主要评分项目:
(一)投标报价 62分
(二)技术方案 20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 18分
三、分项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62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按总价评审)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3%(不含3%)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技术方案(20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监理思路。(5-0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重点技术问题的监理措施。(5-0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的监理措施。(5-0分)
4、投标人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5-0分)
说明:评委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横向对比打分,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三)项目监理机构(18分)
1、总监理工程师(6分)
(1)拟派项目总监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
(2)拟派项目总监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
2、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12分)
(1)除总监外,配备学历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该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的加2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加2分,满分6分。(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毕业证)
(2)除总监外,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该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工程管理)的加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的加2分,满分6分。(提供相应注册证书)
注:
1、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2、上述各项若是同一人,只计取一次最高分,不得重复计分。
3、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必须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4、以上人员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注册在本人工作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5、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以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类别为准,旧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一栏的,注册专业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说明:
1、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