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1〕93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浦口区)拟征公告〔2021〕93号
汤泉街道三泉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泰来家园安置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变更汤泉街道陈庄村农民集中居住区、汤泉街道泰来家园安置小区三期等5个项目名称的批复》(浦行审投字〔2021〕32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泰来家园安置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汤泉街道三泉村夏家岗组、廖家营组,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住宅,南至泰来家园一二期,西至金丝路,北至三泉家园(详见附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5日,由汤泉街道办事处,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抢栽抢种;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办理入户或分户;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