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坝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改造项目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 高淳区东坝街道新中村濮家东坝街道污水处理厂内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东坝街道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工艺仅适合处理生活污水设计,无法满足工业废水的处理要求。为此,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拟投资503.08万元,为原项目新增预处理设施。本项目设计规模为500 m3/d,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节池1座、隔油沉淀池1座、气浮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满负荷运行后,工业废水500m3/d,占全厂建设规模(2500 m3/d)的20%。 | (1)废水 施工期,各种施工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原有处理工艺中进行处理。 营运期,安装来水在线监控设备,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来水的污染物浓度,保证工艺正常运行。并通过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设备把握全厂污染物浓度排放情况。
(2)废气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避免扬尘污染。 营运期,项目无组织废气经绿化带隔离吸收等防治措施后排放,应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对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3)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夜间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22:00~6:00的时间段进行施工。如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需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取得当地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营运期,污水处理厂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与本底值叠加后,噪声虽有小幅上升,但厂界各点均未有超标现象,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 施工期,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应按市政环卫部门要求运到规定地方堆放,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 营运期,格栅截留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对污泥危险特性进行鉴别,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7338722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372589939@qq.com 联系人:金 杰 联系电话:573387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