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高淳区纪委公开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为:
淳溪街道河城社区村委会主任赵德爱等人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2月,赵德爱在工作日午间,邀请河城社区某生产组2名组长及2名会计到淳溪街道某饭店就餐,并违规消费烟酒,5人共计消费1096元。另外,2015年赵德爱等多名村干部多次在河城社区某超市以记账方式共计购买价值15888元的香烟,用于日常来人接待。上述餐费及购烟费用经淳溪街道河城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管国玉同意后在村委会账上报销。2018年3月,赵德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高淳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王爱峰、副站长唐秋定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6年,王爱峰、唐秋定等人商议,擅自决定给公司职工分别按月、按季度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共计发放***000元,其中王爱峰、唐秋定分别领取3200元。2018年4月,王爱峰、唐秋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高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