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浦口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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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办发〔2017〕10号 | ||
关于成立浦口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浦口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昌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俊 区民政局局长
吴 峰 区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李 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建伟 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翠婷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惠珍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 达 区人社局调研员
蒋晓文 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张显清 区卫计局党委副书记
陈 旸 区委农工委副书记
黄世红 区残联副理事长
姜红莲 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卫计局副局长
王正悦 区社保中心六级职员
张正祥 江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 东 桥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魏其清 星甸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梁东阳 汤泉街道政协工委主任
胡成丽 永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殷 雯 盘城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王 彤 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礼华 泰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金林 顶山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 晓 老山林场党委书记
万 玲 汤泉农场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区委各部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3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