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浦政发〔2010〕19号
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9〕130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9〕283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性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自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各驻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二、明确普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三、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区各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镇街、村(居)要在2010年2月底前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驻区各在地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所在镇街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普查工作能力的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普查员队伍,并认真做好相关培训和管理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深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
四、落实普查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级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各镇街要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要落实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强化依法普查和数据质量管理
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也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区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各镇街、有关部门、驻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复查、汇总、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活动之一,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及每个家庭。各镇街、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牌、视频幕、宣传画、宣传栏、邮电通讯、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根据户口整顿、普查摸底清查、现场入户登记等不同阶段的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职责,积极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普查员独立行使普查权;使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普查员和指导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依法配合人口普查,打消思想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南京市浦口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 统计 人口 普查 通知
| |
抄送:
| 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区委各部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0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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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3份,共印90 份
***:
南京市浦口区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洪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林其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 青 区统计局局长
李峰斌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胡恒义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葛华友 区财政局局长
马凤林 区计生局局长
杨庆霞 区民政局局长
张照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成永来 江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荣红 桥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忠 汤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天庆 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俊 泰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金宝 沿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玉冬 盘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业亮 石桥镇镇长
黄 琴 乌江镇镇长
蒋 冰 星甸镇镇长
张德才 永宁镇镇长
宋仁荣 珍珠泉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施 宇 老山林场场长
马仁祥 汤泉农场场长
陈晓路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金海祥 高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良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 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郭玉臣 团区委副书记
王 林 区人武部副部长
虞乐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华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曹国栋 区人事局副局长
韩 明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钱 纲 区监察局副局长
徐礼山 区统计局副局长
滕脉虎 区工商局副局长
窦文武 区国土分局纪工委书记
施庆珍 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邹元武 区房产局副局长
伍明霞 区规划局副局长
吴孝美 区市容局副局长
杨兴国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钱洪洋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韵梅 区建工局副局长
魏代香 区卫生局副局长
秦代兵 区广电局副局长
曹 原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贤红 区妇联副主席
刘泽忠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礼山、陈晓路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