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山街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2020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苏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61号)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结合国家、省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政策和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意义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重要举措。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2019年省委一号文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主要任务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政策,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及登记面积,决定在我街道佘村社区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确权登记,依法发放不动产权证,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颁证率80%以上,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档案移交和表格印制
主动对接专业队伍,按照一户一档,逐组逐户交接档案资料,同时印制登记发证所需各类表格。
(二)配备人员和硬件设备
1、人员配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由街道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综合科、建设管理科、农业农村科、控违办、上坊司法所、财政金融科、上坊派出所、规划资源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抽调配备13名专班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受理和三级确认工作,主要包括受理收件、复印、政策解释和维护秩序,负责扫描录入和制证等工作。
2、硬件配备。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需配备配置台式计算机2台,复印机1台,证书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并在佘村社区设立收件场地。
(三)人员培训
工作人员组织到位,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相关工作纪律,统一收件规范和政策口径。
(四)组织受理和登记
街道在社区发布登记通告,由街道牵头搭建登记(确认)受理业务班子,组织街道专职人员、规划资源所人员、村居干部三方开展集中受理和“三级确认”工作;街道安排专职人员对完成三级确认且公示满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农户开展信息扫描录入工作;由规划资源所进行初审核定、登记公告15个工作日、登簿缮证、归档发证等流程。
四、时间安排
(一)2020年7月底日前,出台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1)、召开专题会议。
(二)2020年8月上旬,进行设备采购、资料交接、人员培训、街道编制上报工作方案。
(三)2020年8月中旬,选取一个居民小组先行开展登记受理工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
(四)2020年8月底前,全面开展登记受理工作。
(五)2020年12月底前,力争完成80%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六)2021年底6月底前全面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本次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综合科、组织人事科、建设管理科、农业农村科、控违办、上坊司法所、财政金融科、上坊派出所、规划资源所为成员的街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工作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根据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相关媒介和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积极争取村组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明确部门职责。
1、街道综合科负责协助落实集中办公场所及设备;
2、组织人事科负责人员抽调;
3、建设管理科负责历史农村住房审批政策的解释工作;
4、上坊司法所负责指导对需要人民调解的农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5、农业农村科负责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的指导工作;
6、控违办负责违建的管控工作;
7、财政金融科负责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及服务采购工作;
8、上坊派出所负责户籍认定、查询和户口簿换发及维稳工作;
9、规划资源所牵头负责协调街道与专业队资料交接、指导街道登记发证相关政策和登记发证工作人员业务流程培训;
10、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街道农村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成立东山街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