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街道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0〕14号)和《区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江宁政发〔2020〕2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摸清我街道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有利于深刻揭示各类生产要素和经济内生动力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横溪提供全面准确的社会发展数据。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街道上下要按照区政府“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有序组织,创新手段,优化方式,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横溪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各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办,负责普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计划从各相关部门抽调普查人员3名到普查办,开展好普查各时段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高质量履行部门普查工作职责
人口普查面广量大,需要全街道上下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街道统计办作为普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普查的相关职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街道宣传办负责协调;涉及普查人员方面的事项,由街道组织办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街道办公室和财政所负责协调;涉及陶吴工业园区人员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经济公司负责协调;派出所、计生办、民政办、文教办、劳保所等掌握相关人口信息的部门,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行政记录资料及协调工作。督查办做好普查全过程的督导及通报工作。普查机构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街道纪工委依法处理。
街道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负责本部门管理对象的信息提供,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管理对象,配合落实好普查工作各项任务。
五、精心组织落实普查各阶段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2020年街道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组织好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
1、要加强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促进全社会知晓统计法规,自觉配合普查。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普查人员带着使命感和荣誉感工作。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要充分做好正式普查登记前准备工作,通过前期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普查登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清查中摸清横溪街道内近年来人口等相关信息的基本变化。
3、要高质量组织好普查登记工作。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的具体要求,确保普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加强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对象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对普查数据的审核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普查数据填报中存在的拒报和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问题。
4、要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载体,提升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普查方式,切实为直接使用智能终端采集数据提供必要的条件。
5、要严格普查全流程质量管理。街道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培训、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6、要注重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清查、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详实的决策参考和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支撑。
六、确保普查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从事人口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的普查数据。对于人口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泄密责任。街道纪检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七、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经费和物资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普查需配置的软硬件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终端、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条件,配齐普查工作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移动终端系统等。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文化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加强对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建立普查工作人员考核机制,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对于在普查试点、清查阶段、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根据普查工作的特殊性,可参照有关地方专项工作补贴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横溪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