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87号提案的答复
詹明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在大型公共场所或人群密集区设置候客站点,在未设置站点的情况下,网约车上下客要即停即走,遵守交通法规。”
首先,依照《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314号)精神,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建议中的候客站点请求应属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申请。故应参照《南京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相关管理要求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
其次,对网约车驾驶员的管理,依照《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7〕1号),其准入管理,依据第十条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客运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和考核。其行为规范依照第二十三条,由公安机关在网约车管理中履行下列责任:(一)负责网约车车辆登记注册、驾驶员违法记录审查;(二)负责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违反网络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三)督促、检查、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建设,对网约车驾驶员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日常宣传教育;(四)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相关主管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适时修建高架桥”建议相关事宜。我局现已委托设计单位对双龙大道(原123省道,现204省道)江宁段改扩建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将204省道改扩建工程江宁段纳入2019年城建计划进行方案研究。
近年来,我局一直在持续积极的向社会宣传“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理念,扎实开展活动,用心塑造理念,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注重利用媒体载体进行理念宣传。每周在《江宁新闻》开辟“绿色出行我先行”专题栏目刊发征文,“无线江宁”新闻APP同步刊发;在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栏目后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主题公益宣传。同时,灵活利用局门户网站、“江宁交通V”微博定期发布和通报工作情况,利用“江宁交通”微信号,综合运用H5场景等方式把开展的工作和活动以多媒体方式精准推送到手机端,增强宣传工作的互动性。
二是利用公共场所设施进行全方位宣传。定期更新局机关大楼和九竹路运政服务中心LED屏宣传内容;每周利用出租车调度平台发布文明出行相关宣传标语;协调公交集团在城区公交站台宣传栏、公共自行车车棚宣传栏安装关于精细化建设管理宣传画;在部分公交车车身制作关于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和精细化建设方面的宣传车贴,公交车内LED屏、车内拉手开展主题宣传,让宣传渗透进生活方方面面。
三是以各项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强社会参与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出行,绿色出行”漫画征集、巡展活动、自行车骑行公益宣传活动。连续三年开展“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漫画巡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连续两年和学校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主题教育活动,并开启“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车帮手江南别克公益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宣读“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在两公里内选择步行、五公里内选择骑行、十公里内选择公交、十公里外选择“拼车”等,引领、组织交通行业的从业者做 “文明从我做起”的先行者、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做公共文明的志愿者,带动全体江宁市民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的实践中来,让文明交通成为江宁文明城市创建的靓丽名片。
下一步,我局将在此宣传举措上,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进一步做好“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塑造强化人们环保绿色的出行理念,优化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营造绿色出行的交通环境和理念氛围。尽最大努力让出行更低碳、环境更优美,为“强富美高”新江宁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以上答复,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联 系 人:杨利明
联系电话:52106171
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