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民办惠民幼儿园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雨花台区民办惠民幼儿园“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方案》(雨教〔2020〕83号)文件精神,加强雨花台区学前教育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概况
每年设立民办惠民园优质办园专项奖补资金500万元,用于奖励园所安全、办园规范、保教质量好、家长满意度高的民办惠民园,以及对民办惠民园覆盖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街道给予奖励。
二、项目实施
1.奖励条件
(1)园所安全。按照国家以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在房舍条件、硬件配备上达到相关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师生安全保障到位。
(2)规范办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幼儿园工作条例》,各类人员按照岗位要求配备,幼儿入园、编班符合相关要求,办园行为规范。
(3)保教质量。课程选用符合国家或升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要求,课程编制科学合理,课程内容符合幼儿发展需要,作息时间安排合理,资源支持有效,保教质量有效提升,教科研效益突出,幼儿健康成长。
(4)满意度高。重视服务区域的幼儿入园率,服务成绩突出,服务效果好,无重大实质性问题投诉,社会满意度高。
(5)年度评估合格。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民办教育协会年度评估中,评估结果达合格以上。
2.分配办法
(1)根据《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方案》(雨教〔2020〕83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审批的民办惠民园进行奖补。
(2)对上一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幼儿园给予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单项奖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综合奖奖励3万元。
(3)对上一年度内涵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大或课程游戏化成绩突出的幼儿园,给予5-10万的专项补助。
(4)按照省信息平台3-6岁幼儿的班额数,给予每个班级0.8-1.2万元的专项补助。
(5)对当年校舍建设项目中存在突出问题,自付资金欠缺,建设方案立足于实际的幼儿园,给予5-15万的专项补助(区域奖补不超过项目资金的60%)。
(6)对当年或次年参与省优复验、省优、市优创建的幼儿园,给予5-10万的专项补助。
3.项目绩效
(1)绩效目标。确保民办惠民园内涵建设持续推进,绩效显著;确保省优、市优创建园补助保障到位,创建成功;确保省优复验工作顺利推进,复验成功;提高课程建设的品质,推进课程游戏化项目深入实施。
(2)绩效评价。区教育局、财政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共同对民办惠民园“内涵建设”奖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三、监督管理
1.管理职责。区教育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编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计划、制定流程、规范管理;与区财政局共同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2.绩效评价。区教育建立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机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绩效目标的偏离行为。
3.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定期会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理,并追究直接举办者相关责任。
四、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和雨花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雨花台区教育局
雨花台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